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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谁认定?
来源:标准化建设委员会  时间:2020-2-27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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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李克强总理在12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当天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我国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十分紧缺,而由行政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审批又过多,导致他们难以脱颖而出,施展才华。”总理说,“环视制造业发达国家的做法,他们的高级技师技能水平评价基本没有由行政部门认定的,普遍是由市场和社会认定的。”

李克强以自己到地方考察所见所闻为例说:有家制造业企业对本企业技能突出的大工匠给予高薪,个别人年薪甚至达到总经理的4倍。总理与他们深入交谈后了解到,这些大工匠并没有拿过什么资格证书,完全凭借精湛的技艺赢得广泛的市场认可。

“我们的相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真格地推进职业资格评定改革,该砍的要砍,该放的要放,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有力支撑。”李克强说,“这事往近说,事关制造业、服务业的整体提质升级;往远说,则事关中国经济向中高端迈进,关乎民族的长远发展和国家未来的竞争力。”

李克强要求,要稳妥推进现有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做好工作衔接。加强涉及评价质量、收费等的事中事后监管。

当天会议确定,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消防员、安检员等7个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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