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颁布快递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标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颁布快递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邮政局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人社厅发〔2019〕111号 | 来 源: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文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18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颁布快递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邮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共同制定了快递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1 | 4-02-07-08 | |
2 | 4-02-07-09 |
指导单位: 标准化建设委员会 隶属中国流通行业管理政研会(中央一级行业社团 主管:国务院国资委 指导:中宣部中国思想政研会)
主办单位:粤港澳大湾区欧美亚国际标准应用技术研究院 联办单位:信监官学院中国信用立法与信用标准化研究中心地址: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服务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标准服务咨询:010-5335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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