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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承诺书
为了促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树立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自律,本企业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及时纳税,不偷税不漏税。
三、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制假售假,
不虚假宣传,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不违约毁约,不恶
意逃债,依法解决合同纠纷。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杜绝事故发生。
六、树立环保意识,遵守环保法规,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缴纳社保,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八、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监督。
九、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
企业员工作了宣传教育,保证履行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
受中青创信信用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联合惩戒。
承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信用承诺书》适用范围为:企业,包括事业单位等其他经济组织。
二、承诺企业的权利义务
1. 提交承诺书、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并签字盖章;
2. 定期填写和更新企业可公开档案信息,保证信息真实。
2. 遵守承诺事项;
3. 如违反承诺将接受乙方的信用惩戒;
4. 享受乙方的信用应用服务及优惠活动。
三、中青创信信用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权利义务
1. 对承诺企业进行事前信用调查,调查合格的企业将给予核实确认入库;
2. 对承诺企业并符合标准的入库中青创信信用建设工作委员会承办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3. 定期对信用承诺企业进行舆情监控;
4. 对违反承诺的企业列入信用工委黑名单,并联合惩戒;
5. 定期对信用承诺企业进行信用宣传、引导。
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中青创信信用建设工作委员会,一份由企业保管。
五、最终解释权归中青创信信用建设工作委员会所有。
指导单位: 标准化建设委员会 隶属中国流通行业管理政研会(中央一级行业社团 主管:国务院国资委 指导:中宣部中国思想政研会)
主办单位:粤港澳大湾区欧美亚国际标准应用技术研究院 联办单位:信监官学院中国信用立法与信用标准化研究中心地址: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服务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标准服务咨询:010-5335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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